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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有法必依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2-15 14:32:48    文字:【】【】【
摘要: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有法必依(主管q+83670629 Skype号live:.cid.a0aac7b1fef6d741)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集团创立于2008年,形成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和休闲娱乐四大核心产业。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150多亿元的商业帝国!

  天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后公布,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质量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为此,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的相关问题,市质监局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问:在全国行政职能部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特别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和质监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生产许可,从法律法规层面是怎样严格界定的?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将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对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依法规范本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促进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

  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新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消毒食品、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行生产许可的范围,包括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复制品,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问:《新法》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执行的标准有哪些新的表述?质监部门在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推进产品风险监测及产品监督抽查中,将实施哪些重要举措?

  答:《新法》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强制执行的标准,这是汲取我国近年食品安全的经验教训而上升为法律法规的重要成果之一。《新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同时在《新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将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列入了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

  从2004年起,我国质检部门开始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实施强制性生产许可审查,各地先后在食品中发现多起有害物质。各级质监部门通过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将进一步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全面推进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认真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升和保障本区域食品相关产品安全。

  问:请问质监部门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产品风险监测及产品质量监督中,主要把好哪些关键性控制点?

  答:国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行政强制性措施,不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就不准从事相关产品生产。质监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依照《新法》规定认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实施安全评价制度。

  按照《新法》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将依照《新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生产条件符合发证要求,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全面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如果生产企业在取证后由于改变生产条件不符合发证条件,那么质检部门就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取消其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安全项目,应定期到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去检测。我市质检中心已具备对食品相关产品检测的必要条件和检验检测资质,生产企业可以把产品委托其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商丘网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后公布,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质量监督部门的重要职能。为此,就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的相关问题,市质监局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问:在全国行政职能部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特别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和质监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生产许可,从法律法规层面是怎样严格界定的?

  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质监部门将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对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涵盖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新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简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设备,指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指直接用于洗涤或消毒食品、餐具、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实行生产许可的范围,包括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复制品,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问:《新法》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执行的标准有哪些新的表述?质监部门在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推进产品风险监测及产品监督抽查中,将实施哪些重要举措?

  答:《新法》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列入强制执行的标准,这是汲取我国近年食品安全的经验教训而上升为法律法规的重要成果之一。《新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相关产品中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同时在《新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将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相关产品,列入了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

  从2004年起,我国质检部门开始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实施强制性生产许可审查,各地先后在食品中发现多起有害物质。各级质监部门通过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将进一步规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全面推进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认真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升和保障本区域食品相关产品安全。

  问:请问质监部门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产品风险监测及产品质量监督中,主要把好哪些关键性控制点?

  答:国家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行政强制性措施,不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就不准从事相关产品生产。质监部门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依照《新法》规定认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实施安全评价制度。

  按照《新法》规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将依照《新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新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保证生产条件符合发证要求,具备持续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全面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如果生产企业在取证后由于改变生产条件不符合发证条件,那么质检部门就应当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取消其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的安全项目,应定期到具备法定资格的机构去检测。我市质检中心已具备对食品相关产品检测的必要条件和检验检测资质,生产企业可以把产品委托其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天选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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